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开放式图书馆及校史馆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开放式图书馆及校史馆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冉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濉河花园栋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开放式图书馆及校史 馆改造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吊顶、墙面粉刷、地胶地板、窗帘、背景墙、吧台、文化墙、电路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