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季度废钢、废料处理 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季度废钢、废料处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进行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拟成交情况: 标包一:锻造飞边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胜云环保材料利用有限公司(单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单价:元/) 标包三:圆钢料头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单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胜云环保材料利用有限公司(单价:元/) 标包四:杂废钢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单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鑫晟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单价:元/) 标包五:氧化皮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鑫恒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单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胜云环保材料利用有限公司(单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谈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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