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亳州新能源公司年度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开发+”项目(一期)监理(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不见面交易)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河南中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第五标段中标候选人: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
公示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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