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的毕节公路管理局2024年普通省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E52058120240001TO001001 已于2024年04月0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636.320077(万元)
质量: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俊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5201709742
企业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2020年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安防工程)施工;2.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施工;3.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施工;4.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5.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施工;2.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636.416429(万元)
质量: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乘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4201904528
企业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G352线、S207线、S204线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施工;2.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S303线、S207线线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施工;3.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施工;4.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省道公路及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5.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G352线、S207线、S204线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施工;2.贵州省桐梓公路管理段G210线K2426+560至K2427+754段养护工程(安防工程)施工;3.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省道公路及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报价: 636.444114(万元)
质量:交(竣)工 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方景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14201514614
企业业绩(如需要):1.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连续长陡下坡路段);2.2022年普通省道S206线K117+703~K141+153段(原S205线K100+258~K123+708)公路安全提升工程;3.都匀公路管理局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4.G551线K181+420~K181+800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5.G210线独山火石坡段K3013+370-K3014+150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6.都匀公路管理局G354线K1277+183~K1277+900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都匀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道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IV类)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工程技术措施);2.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连续长陡下坡路段)。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表。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电话:0851-84811731)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联系电话:0857-8243009)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85781066)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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