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AZX-202403FJ-004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街面密防快反”分中心建设项目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及特巡警大队“街面密防快反”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于2024年03月19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4月10日在咸安区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4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中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广宸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1154600.00 21499600.00 20801400
投标报价备注 其中:项目前期费用(土方工程)18.4万元,工程费用1942.7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5.89万元,预备费138.46万元。 其中:项目前期费用(土方工程)18.72万元,工程费用1976.6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6.17万元,预备费138.46万元。 其中:项目前期费用(土方工程)18.07万元,工程费用1908.0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5.61万元,预备费138.46万元。
质量(如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琦 胡林 闵文义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151765724 鄂1422009200906633 鄂24217188492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联系人:陈斌
  电话(传真):0715-872780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
  联系人:张先生、孙女士
  电话(传真):13907240958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8322441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宁市市民之家5楼C533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831333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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