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碳资产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蚌埠峰和碳排放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号楼层室 中标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碳资产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绿色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号 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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