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中国电信泸水分公司泸水市洛本卓街道安山房屋铺面]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一)租赁费用:房屋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年(含税)。
(二)位置坐落: 泸水秤杆街道。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两年。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中国电信泸水分公司长期租用泸水秤杆街道张学亮房屋铺面用于泸水分公司泸水称杆阿克基手机店生产经营,因此拟采用公开单一来源采】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安山,男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密洳萍】,【】[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铄】,【】[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密洳萍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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