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第九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新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第九标段 五SL2024-010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规划设计第九标段 五SL2024-010-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五原县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森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15277.2700 |
工期(交货期) | 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娜 2022 年土默特左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三标段)、2022 年包头市达茂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格斯太镇大红奎村 12065 亩高标准农田设计服务 201707053 |
企业业绩 | 2022 年土默特左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三标段)、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2022 年包头市达茂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格斯太镇大红奎村 12065 亩高标准农田设计服务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陈志忠建[造]13231151003422邢之森20222003098王智勇20192005995龚建AY165200333王平20203004075李修杰20223005173丁波建[造]13221151022411腾格尔20213012287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蒙泽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190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潘颖 磴口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测设计第二标段、磴口县2023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批)第二标段 刘志忠041101756 |
企业业绩 | 磴口县2023 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二批)第二标段、磴口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测设计第二标段、磴口县2023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批)第二标段、临河区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合同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志忠041101756彭燕2020301818陈雄2021301375曹列栋201614407岳翔201611730潘颖202130054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茂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16837.59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全茂清 2021年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科右前旗二标段)、临河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约6.3万亩、磴口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标段 20202000914 |
企业业绩 | 2021年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科右前旗二标段)、临河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约6.3万亩、磴口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勘测设计第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朋鹏20222002592贾宇20213012298刘锐峰20213012193冯智勇建[造]13221151000497李羽丰20223010452马原20213012248康丽建[造]23231551000052马叶2021301227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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