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并于2024-04-23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XT-GC-20240401-01-01
    2.项目名称: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招标控制价:2858.27万元
    4.招标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路115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38-7224356
    5.代理机构: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府前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7楼
    联系人:尹经理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总报价(元) 其中:工程施工费(元) 其中:设计费(元) 工程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 )日历天;施工工期( ) 日历天)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其他承诺及优惠条件
1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27382832.07
26622832.07
760000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张峰
徐道卫
2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28010993.53
27215993.53
795000.00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权洁
陈鹏
3
山东绿之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认同
27714755.69
26984755.69
730000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5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 90 日 历天; 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魏向贞
时春华
/
4
山东立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26135978.23
25335978.23
800000.00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 历天; 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
赵向军
王娟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其他得分 总分 排名
1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9.82
11.0
26.2
17.2
94.22
1
2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9.44
3.0
24.4
14.0
80.84
2
3
山东绿之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9.3
3.0
16.8
12.4
71.5
3
4
山东立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9.18
0.0
18.0
10.2
67.38
4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得分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6.2
评委A 24.0 ; 评委B 25.0 ; 评委C 28.0 ; 评委D 27.0 ; 评委E 27.0 ;
2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4
评委A 24.0 ; 评委B 22.0 ; 评委C 28.0 ; 评委D 24.0 ; 评委E 24.0 ;
3
山东绿之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6.8
评委A 10.0 ; 评委B 8.0 ; 评委C 23.0 ; 评委D 18.0 ; 评委E 25.0 ;
4
山东立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8.0
评委A 10.0 ; 评委B 10.0 ; 评委C 24.0 ; 评委D 23.0 ; 评委E 23.0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7382832.07元
1
2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8010993.53元
2
3
山东绿之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7714755.69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飞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峰
    中标金额:27382832.07 元
    工期:45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4-04-23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4-04-24 至 2024-04-26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0538-7232332)投诉。
    15.其他说明:无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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