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年中小学“多校联合、一校为主”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年中小学“多校联合、一校为主”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第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吾道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号-室 成交金额:.元(壹佰伍拾叁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春秋装校服、夏装校服 品牌:贝讴 规格型号:南韩丝面料:聚酯纤维%氨纶%;克重:≧/㎡、针织汗布:棉%,氨纶%;克重:≧/㎡、健康布面料:棉%,聚酯纤维%;克重:≧/㎡等,全尺码段,报号量体 数量:套、套、套等 单价:元/套、元/套、元/套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记、张成勇、杨炳坤、李永胜、周本旺、吴康圣、郑尚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