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强县羌源山耕开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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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安佳穗明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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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汉中康芸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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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中标人
宁强县羌源山耕开发专业合作社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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