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事项配套资料及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事项配套资料及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成交内容: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发债事项配套资料及服务项。 四、采购预算:.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自治区国资委委派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开展集团公司-年新一期年报审计工作及广西现代物流集团董事会会议决议(年第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年度财务报表发债审计机构的议题》,同意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发债审计机构调整为中兴华事务所。根据自治区国资委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开展发债事项配套资料及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号楼南楼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柒仟元整(.元)。 八、成交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成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媒介: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二、对成交结果公告内容有异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栋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采购人: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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