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安龙县城市内涝治理综合项目(招堤片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EPC)招标(二次)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5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820240002PK001001

标段(包)名称:安龙县城市内涝治理综合项目(招堤片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EPC)招标(二次)

招标代理: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 2024-05-29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佳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90.03 报价: 设计部分以: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元) 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标准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西南当期材料价计取;若黔西南无造价信息, 参照贵阳市区造价信息;若以上均无造价信息,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询价进行确认。以上计价后,总价下浮3%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韦照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贞丰县金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总 分: 73.08 报价: 设计部分以: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元) 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标准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西南当期材料价计取;若黔西南无造价信息, 参照贵阳市区造价信息;若以上均无造价信息,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询价进行确认。以上计价后,总价下浮3%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刘朝忠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筑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65.46 报价: 设计部分以: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元) 作为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施工部分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 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计量方法计量,按《贵州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标准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黔西南当期材料价计取;若黔西南无造价信息, 参照贵阳市区造价信息;若以上均无造价信息,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询价进行确认。以上计价后,总价下浮3%为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谢飞元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2024-05-31至2024-06-0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521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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