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观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安保服务
项目概况:我司迎滨分公司名保安人员的服务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为确保公司物业各项安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需开展新一期安保服务采购工作。根据我司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小区实际安保人数需求及以往该项目实际情况对比,本次项目保安岗位需求为名,平均服务费用约为元/月/人,总费用控制价约为,,元。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承诺本项目服务的保安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单位名称:深圳市观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少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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