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投标报价:无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花岗镇花新路 联系人:于建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负责人:洪 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