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于年月日: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号)开标,经评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盛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徽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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