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锦后旗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杭锦后旗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批)物资、造价咨询、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杭NK2024-008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杭锦后旗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 杭NK2024-008-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杭锦后旗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08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兴河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98243.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胜炜 |
企业业绩 | 1、2021年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物资采购铸铁闸门采购第一标段2、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八一乡、乌兰图克镇、新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九标段: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3、磴口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物资一标4、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临河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二标段: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6、磴口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物资第十二标段7、2021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采购8、2022年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铸铁闸门购置工程9、2019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10、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6.75万亩)第二十二标段: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11、2023年杭锦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铸铁闸门购置12、2024年乌拉特前旗3.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标段13、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联丰奋斗村、兴永胜村,德岭山镇兴丰村2.9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第一标段: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14、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镇红光村等5个村4.6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闸门购置第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聚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98144.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杜鹏 |
企业业绩 | 1、磴口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物资第二标段2、杭锦后旗水美乡村示范工程第二标段3、2023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第二标段4、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复兴灌域渠系工程(群管部分)材料采购(闸门、启闭机)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华洋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99006.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0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杨桂兰 |
企业业绩 | 1、2023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铸铁闸门(含启闭机及排架)购置工程第三标段2、2024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和胜乡和平村和和胜村3.92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闸门购置第一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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