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0621日至20240623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 目标

1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47.33

60

合格

2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48.00

60

合格

3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6.50

60

合格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总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周鸿彬

高级工程师,1814000902720176

2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180001833100047

3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万英正

正高级工程师,

96320211G000539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15035754139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联系方式

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人:祁朝辉

    话:1390347514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盛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68号海棠国际大厦14层15层

人:周翔宇

   话:1503575413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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