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三实验学校兴华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名称:蚌埠市汇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高新广场号楼 中标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蚌埠第三实验学校兴华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第三实验学校兴华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为蚌埠第三实验学校兴华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中标的服务企业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对食堂提供服务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承担项目服务团队组建及管理、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学校验收食品原材料,完成食堂泔水垃圾分类清运工作等全部食堂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学校搬迁,可自动获得新校区服务权,直至合同期满。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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