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号)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公开遴选,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旌德北纬三十度灵芝种植有限公司、安徽徽亦健灵芝有限公司、俞村镇凫阳村和云乐镇陈岭村家单位,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安徽格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千草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旌德县谷村灵芝种植有限公司、旌德北纬三十度灵芝种植有限公司、旌德县大胡子家庭农场、安徽乌岭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旌德县兴龙灵芝专业合作社、旌德县结红家庭农场等个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拟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年月日—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联系人:程加根,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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