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保税港区港城路号幢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托管服务 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托管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滨、史秋雯、屠彪、邵顺龙、盖晓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万元以内收取标准为.%,万元-万元收取标准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中标金额为年服务金额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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