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下午时分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
采 购人: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前进路和政通路交口农商银行新办公楼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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