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十一中学教育装备明厨亮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十一中学教育装备明厨亮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三公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万智能红外摄像机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婉、潘丽华、陈德林、陈挺、王宜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不满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芜湖市第一中学年度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师大附中校园监控项目采购。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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