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销招待用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价。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询价公告,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响应文件开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销招待用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营销招待用酒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 标包: 第一成交供应商:安徽省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含税)/瓶*权重(合计):.元 标包: 第一成交供应商:安庆时代荣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报价(含税)/瓶*权重(合计):.元 标包: 第一成交供应商:安庆市正联酒业有限公司 报价(含税)/瓶*权重(合计):.元 标包: 第一成交供应商:安徽省豫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含税)/瓶*权重(合计):.元 其他事项:标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递交不足家,做流标处理。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询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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