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办事处北侧物业公司楼经济办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详见招标 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荣文、孙绍桐、吴晓红、谭幕华、解红洁、张艳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当年预算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 费率 以下 .% - .% - .%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