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办事处北侧物业公司楼经济办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详见招标 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荣文、孙绍桐、吴晓红、谭幕华、解红洁、张艳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当年预算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  
     费率  
    
    
     以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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