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办事处北侧物业公司楼经济办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辽宁菜鸟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重发)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总服务期限:三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详见招标 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荣文、孙绍桐、吴晓红、谭幕华、解红洁、张艳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当年预算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
费率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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