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综合救援装备采购标段第二批)中标公告(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六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综合救援装备采购标段第二批)第包支撑类装备采购包中标公告公示于年月日公示。年月日参与本项目第包的供应商四川瀚月恒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包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经代理公司向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核实,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为:)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生效版检测报告(编号为:)不一致,作出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行为,已违背了《招标文件》的规定:
.本项自《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明确规定:“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故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北京京安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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