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有机肥采购(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优美生态工程盐城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通商居委会一组、、、幢 单价:.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有机肥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公斤/袋 颗粒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标的一览表”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恒年 徐成林 王谋江 何春梅 孙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采购人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金坛花苑二期门面,联系电话:】。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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