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4591001]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50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60元/Wp |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3.68元/Wp |
质量目标 |
专业精益 匠心品质 |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自动终止。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89.70 |
75.98 |
65.98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吴维贤 一级建造师 (闽1352014201411177) |
许青松 一级建造师 (沪1332015201639434) |
邓湖江 一级建造师 (闽135200820090380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518499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61863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三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4591001]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福建永福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博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46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0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5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50.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52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89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4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60.00% |
运维年费综合单价: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051元/Wp·年 大修费用: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 0.10元/Wp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3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0.00% |
质量目标 |
全面贯彻建设方发布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有关规定,承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电站安全文明运维 |
以用优质产品和周到服务,超载户主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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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综合得分 |
83.08 |
72.32 |
64.81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周斌 二级建造师 (闽2352008200923156) |
许青松 一级建造师 (沪1332015201639434) |
中级工程师 (陕人社发[2023]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518499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61863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