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结果抽查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号)和《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琼乡振发〔〕号)的要求,我局拟委托家第三方机构协助我局开展对我市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东方市财政局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工作,预算金额万元。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号)和《海南省乡村振兴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琼乡振发〔〕号)的要求,完成我市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工作,完成时间在年月底前。 委托工作内容包括协助东方市财政局统筹协调全市各有关单位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工作,在各有关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并扎实推进报送、审核、分析、汇总、应用等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抽查全市各有关单位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按覆盖面不低于%)和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个项目),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核建议。 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照片、底稿材料、分项目及总报告(电子版及装订盖章版本)等材料。 三、资质要求 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多年开展绩效评价、重点项目评价、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经验。 四、报名提供材料 .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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