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号)中第七条“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编号:光明区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运行服务(-)。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四、项目成交金额:.万元(含税)。 五、服务内容: (一)服务时间:年月-年月(暂定)。 (二)服务要求: .指导站管理 ()每周向社会开放天,每天开放时长不少于小时,指导站服务必须常态化,定期向社会开放,并有工作人员在岗接受群众咨询及预约; ()安排个专职岗位开展指导站工作,组织一支人以上具备外出开展测定任务能力的测试队伍; ()协助制定指导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重点开展工作; ()辅助对接省、市的各项评估考核工作; ()负责指导站人员、设施设备管理规则制度的建立完善,规范指导站管理; ()全年组织指导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次; ()负责指导站统筹工作,协调上级相关部门。 .健身指导 ()负责制定指导站体测人员运动干预方案,针对不同人群给予科学健身指导; ()负责日常指导站对外开放测试指导和科学健身指导; ()指导、协助各街道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点; ()开展次以上健身指导服务训练营; ()全年体质测试数量不少于人; ()全年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测定内容和健身方法不少于次; ()全年编印健身指南小册子并向健身群众发放不少于册。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座楼; (四)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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