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江门市公安局-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江门市公安局-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慕仪、李梅桂、林芝燕、陈佩伶、黄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江门市公安局-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有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经审查,上述三家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公开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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