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临时用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临时用电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号自由舱公寓
成交金额:柒拾柒万壹仟贰佰零陆元壹角捌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需求:
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增辉、尹国防、徐小生、许红均、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座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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