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运输工程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水稳运输工程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公示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水稳运输工程竞价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 . 元(含税:税率%)
中标候选人名称:临猗县堆堆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元(含税总价)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协作单位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协作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件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协作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手破产状态﹔供位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自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黎霍高速公路项目部路面二分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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