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圳市轨道交通二十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建筑文化艺术专题研究(SJYJY-20240544)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明台(北京)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

阿海普建筑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合格


3

北京派思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合格


公示时间: 2024年 080509:00 至 2024年080718: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评标报告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

联系电话: 020-86664001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大院

联系电话: 020-86662585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期:2024年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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