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包):
供应商名称:乌海市大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街三街坊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包):
服务类(乌海市大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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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租赁服务
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用电保障 主办方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供电电源。投标方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用电保障人员,负责活动期间,演出场地的所有设备设施供电连接及用电安全保障。 .运输、安装、拆卸施工期间的安全 运输、安装、拆卸施工期间的安全全部由供货企业负责。 .演出责任 演出期间,乙方需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演出无差错对接,如影响演出进行,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的租赁费;因舞台安装不当或音响问题影响整场演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租赁费,并享有索赔演出人员相关费用权利。 .安全责任 投标方应当保证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期间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包括设备的承重能力、漏电、平衡性、防风、防倾倒性能以及对人员设置相关安全标示等。对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设施、设备、线缆、拉绳等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对高空吊装的设备应当设置保险装置,电缆线在过道区域应当设置过桥板,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隔离栏杆。节目变换时舞台部分应当有保证演员上下场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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