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技师学院食堂(二楼)委托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安徽宿州技师学院食堂(二楼)委托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三、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 评审总得分.分 服务期:日历天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 (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比选人:安徽宿州技师学院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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