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原中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认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原中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原中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大沥沙西堤
原中标金额:.(万元)
更正为:
中标人名称: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佛山市顺德华兴船厂第六十八栋之二
中标金额:.(万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中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 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
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定做等
个泊位
中标金额(元):¥,,.
更正为:
序号
中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 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
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按设计选型等
个泊位
中标金额(元):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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