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原中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确认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原中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原中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村大沥沙西堤 原中标金额:.(万元) 更正为: 中标人名称: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佛山市顺德华兴船厂第六十八栋之二 中标金额:.(万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中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 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 广州市南沙区顺坤船舶修造厂 定做等 个泊位 中标金额(元):¥,,. 更正为: 序号 中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 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缉私艇系泊浮码头(浮趸) 佛山市晨希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按设计选型等 个泊位 中标金额(元):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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