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 中标公示 (--)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评审结果: 年月日时分我部组织该项目开标评审,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共有六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尔后,询价小组对六家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经审查,其中一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剩余五家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要求,最终评定结果为: 第一名:新疆瑞盟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二名: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三名:新疆普创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四名: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五名:新疆卓翰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六、质疑渠道: 在此感谢各位投标单位的积极参与。如果有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单位做出书面答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乌鲁木齐市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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