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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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法律咨询服务(第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评审结果:
年月日时分我部组织该项目开标评审,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共有六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尔后,询价小组对六家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经审查,其中一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剩余五家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要求,最终评定结果为:
第一名:新疆瑞盟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二名: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三名:新疆普创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四名: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第五名:新疆卓翰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六、质疑渠道:
在此感谢各位投标单位的积极参与。如果有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单位做出书面答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乌鲁木齐市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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