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宿州美术馆《宿州美术馆馆藏作品·薛志耘卷》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年宿州美术馆《宿州美术馆馆藏作品·薛志耘卷》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宿州奥烽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街道办事处对面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宿州美术馆《宿州美术馆馆藏作品·薛志耘卷》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美术馆 服务要求:年宿州美术馆《宿州美术馆馆藏作品·薛志耘卷》具体需求如下:册;开本 / ; 纸张克重不低于;页码不低于;封皮需烫金、硬衬、塑封等工艺。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美术馆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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