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年镇江一基地两中心展示集成改造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年镇江一基地两中心展示集成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根据中国电信相关采购管理办法以及比选人按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案,由公开比选转为定向谈判采购,按照评审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成交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产品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年镇江一基地两中心展示集成改造项目(第二次)
石头纪(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