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一期建设工程遗留经济签证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一期建设工程遗留经济签证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组织磋商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一期建设工程遗留经济签证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 包号、采购内容 包 新区建设工程遗留经济签证的审核。审核家施工单位上报的共计份经济签证,涉及土建、安装、智能化、消防、医疗专项等领域,合计送审金额约万元。 成交候选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响应报价(费率) %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磋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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