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48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人防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20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郑港财采磋商-2024-4803 |
详见磋商文件 |
郑州市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 |
郑州市中原区嵩山路 1 号市委北院人防办 6 楼 |
95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
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通过) |
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吴丽娟、聂丽丽、郑红军(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办【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承担支付。 |
收费金额:16,15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电话方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质疑函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附带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郑州市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牵头人)及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评审总得分:86.72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方式:1783831795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85号院 |
联系人:仝帅杰 |
联系方式:0371-6711655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仝帅杰 |
联系方式:0371-67116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