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璧县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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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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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2023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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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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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LBGC202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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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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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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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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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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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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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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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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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军强  1539828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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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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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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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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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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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 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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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  152125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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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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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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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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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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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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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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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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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1.安徽骏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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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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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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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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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5-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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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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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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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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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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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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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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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58%
        (约160055260.00元)
         |  
      92.21%
        (约157730370.00元)
         |  
      94.89%
        (约162278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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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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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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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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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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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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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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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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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5G智慧管理系统和产业园基础设施)EP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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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产业园片区工程总承包(EPC)2.华夏航空(衢州)国际飞行培训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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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薛家岗路工程2.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梅城路(将军岭东路-干汊河路)、舒王台路(将军岭东路-李陵山路)、别山湖路(梅城路-铁板洲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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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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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张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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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
         |  
      刘韬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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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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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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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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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皖13420232024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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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1332020202105331
         |  
      皖13420222023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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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李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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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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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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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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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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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20193400757
         |  
      20033400315
         |  
      201951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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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得分
         |  
      96.64
         |  
      95.44
         |  
      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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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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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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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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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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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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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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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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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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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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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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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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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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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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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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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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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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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灵城镇双拥路政务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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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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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居办  0557-60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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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