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105-48-01-029641
投资项目名称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8月19日 8时45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技术标得分

经济标得分

总得分

排名

1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4919984.35

99.33

99.60

99.49

1

2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6053845.92

93.00

99.72

97.03

2

3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7265800.11

94.67

98.58

97.02

3

4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03885949.36

93.00

99.11

96.67

4

5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3196636.50

91.67

98.79

95.94

5

6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02540844.56

90.67

98.48

95.36

6

7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08956060.76

92.00

96.98

94.99

7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34Q 1 10491.998435(万元)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规范、标准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则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 635日历天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冯小东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8201903685

业绩:/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42K 2 10605.384592(万元)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规范、标准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则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质量目标优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 我公司承诺工期为640日历天,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2日。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乐游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3202401397

业绩:/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726804526X 3 10726.580011(万元)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规范、标准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则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承诺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以及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638日历天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王鹏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06200803765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甘工 联系电话 020-3115405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4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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