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番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铁六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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