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镇卫生院西院区沥青路面铺设、健康文化墙改造等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百善镇卫生院西院区沥青路面铺设、健康文化墙改造等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优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南坪镇商贸城中心街栋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陆仟叁佰柒拾壹元伍角壹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百善镇卫生院西院区沥青路面铺设、健康文化墙改造等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云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昊 李中华 荆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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