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管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家园甲号楼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号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赛特广场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市管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一) (一)根据年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北京市国资委对市管文化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市管文化企业及下属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及风险管控情况;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等。 (一)总体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与过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企业专项审计等项目。 .在采购单位的安排和指导下,完成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 (二)对项目拟派人员的要求 供应商在为委托方工作期间应保证提供不少于人的稳定团队,如有需要,供应商应在委托方通知个工作日内增加人员,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具备良好的书面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并需全程投入经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负责。专项检查工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现场负责人,投标文件所列项目参与人员必须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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