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市中新苏滁东向拓展(水口镇)经三路(中新大道-G104国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

czsjgc202408-007

招标人

名称

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

联系人及电话

杨韦0550-35195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8288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价()

壹亿陆仟叁佰壹拾肆万零陆佰柒拾柒元捌角壹分

163140677.81 元)

项目经理

姓名

张伟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1322006200804640

工期

不高于4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荥经县工业集中区新添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间:2023年8月31日;金额:18227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

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二期施工三标段

(时间:2023年11月8日;金额:16364.391396万元)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价()

壹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捌仟陆佰捌拾伍元叁角壹分(163868685.31元)

项目经理

姓名

王刚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1372019202004470

工期

4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道路及管廊工程项目-5标段 (时间:2022 年11月 10 日;金额:103333.603841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

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4标段(合庐产业新城经三路(汤池大道-盛同路)项目-(汤池大道-北外环)段)(时间:2024年2月6日 ;金额:35801.180120万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价()

壹亿陆仟肆佰肆拾陆万伍仟肆佰叁拾伍元整(164465435.00元)

项目经理

姓名

李自宏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1342019202001672

工期

不高于4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兴业大道(长江西路-光福路)工程1标段(时间:2021年3月10日;金额:31932.056267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

合肥运河新城佛岭寨路、云峰泉路、飞龙岗路(原黄龙岗路)道路工程项目(时间:2023年7月21日;金额:22399.743006万元)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831日至202492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192800专家评审费1569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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