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九处的委托,就某项目征集(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征集活动,并于年月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评审。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过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审查并入围后续邀请招标的单位如下:安徽建工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伯瑞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应征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应征人的应征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征集活动的正常进行。 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网站发布。 特此公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九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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