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颗粒物.监测设备 聚光科技 - 套 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利利,何勇,刘先明,夏双辉,程建萍,潘玉锁,赵旭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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